南方财经全媒体见习记者 欧雪 深圳报道 9月21日,深圳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和开放型经济与大湾区研究中心、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共同举办深圳学术沙龙系列活动,讨论湾区时代下的深港合作新机遇,其中重点讨论与深港合作相关的制度衔接、科技优势互补、金融开放、生产要素流通、北部都会区发展等热点问题。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郭万达在活动上表示,湾区时代包含三个层面,是创新的时代、高质量的时代,更是联通的时代。
诚然,湾区时代的启幕带来了城市协同发展的种子。深圳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范伟军也强调,在香港发布《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打造100公里“黄金内湾”等背景下,深港合作进入新阶段、面临新选择。
受邀专家认为,在深港两地政府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深港合作目前已取得了许多突破性进展,但随着合作维度不断深入,深港合作也来到了深水区,金融、产业、科技合作亟待更多创新模式。
深港对接程度需不断加深
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的特点,在政策、法规、制度上都存在较大差异。为促进两地制度优势互补,深港合作已进入“前海+河套+北部都会区”的“金融+科技”双轮驱动新阶段。
在诸多深港观察人士看来,制度、规则等衔接对深港合作来说至关重要。从顶层设计进行突破,不仅能释放企业的生产力与竞争力,也更能释放深港两地对企业的吸引力与亲和力。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员张燕生表示,当前深港制度合作要更加关注如何约束权力、保护产权,要探索分散决策、尊重规律的新路径,要创新包容共享、多元协调的新机制。
那么,深港对接还能如何创新?受邀专家在现有机制上提出了许多有趣且有意义的观点。
香港国际金融学会主席肖耿认为,金融系统上内地是以人民币为基础的在岸的内循环体制,香港是以港币为基础的离岸的外循环的平台。如果可以实现双体系的深度衔接,将更有利于湾区金融企业的发展。
对此,他建议用白名单的方式,选一些企业来试点。这样一来,在香港和深圳拥有双总部的“一企双总部”企业就可以解决人才、资金、信息、跨境流动等问题,深港两地也可以共享税收、GDP、就业、科技等成果。
在“链条”方面,深圳市科协原专职副主席张克科认为,深港合作除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和人才链之外,还缺乏服务链、市场链和价值链。他建议,上述问题可以通过建设“河套湾区驿站”来解决,即集聚各种要素、没有篱笆的协同共享空间。
对于深港合作的重要抓手——北部都会区,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港澳及区域发展研究所副所长谢来风则建议,可以在此地与香港方合资设立公司、布局先进制造、大数据中心,加快建设河套跨境专用口岸和港深西部快轨等,加强深港在资金、产业与交通等多方面的对接。
打造深港科技创新更强引擎
2021年10月,香港发布《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提出在北部都会区重点发展创新科技产业。在此背景下,深港科技创新合作迎来新机遇,在物理层面有了更大的空间载体,在政策层面合作将从“点”到“面”展开。
许多深港观察人士认为,现阶段科学研究最迫切的为指明方向的研究,而加强深港科创合作能解决基础研究、“卡脖子”技术等问题。
张克科指出,目前深港合作存在着竞争因素,建立区域型协同创新共同体,方能从制度上解决问题。而创新共同体的建设需要深港双方深度对接,如深圳“20+8”产业集群与InnoHK对接、深圳“专精特新”和香港再工业化对接以及深港双方的载体平台和人才团队对接。
深圳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承载平台,今年以来接连出台相关政策助力深港科技创新合作。
7月7日,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发布三大新政策,涉及科研、产业化落地、就业、创业、居住、办公空间等多个方面内容。8月10日,深圳前海管理局发布《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支持科技创新实施办法(试行)》,对在前海从事科技创新的机构和个人,在不同层面上给予一定资金和政策支持。
对于推动大湾区国际科创中心建设,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荣誉研究员王春新给出三个建议:一是制定国际科创中心发展的规划,综合考量大湾区打造科创中心的优势条件、目标定位、发展布局、从而加强科创产业合作、机制跟规则的对接。二是打造国际一流的创新环境,主要有八大要素,包括创新思维和创新精神、创新的模式、政府支持、科技跟产业的密切对接、创新科技和创新金融的深度融合、创新人才、创新成本和知识产权保护。三是组建科技创新联合体,汇集高科技企业、国家和深港的重点实验室还有PE/VC等创新金融企业,来推动大湾区的科创更进一步。
“从世界三大湾区的发展经验来看,湾区的核心驱动是创新。以科技创新为中心是未来20年深港合作的基本内容。”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教授袁易明表示,深港未来科技创新的合作模式是“补缺式”合作,即利用各自独特的优势互补发展,同时未来要围绕创新来建设深港国际科技创新要素的配置中心和聚集中心。